通訊 – 2019年1月
- 证监会向三家经纪行发出限制通知书以禁止它们在与涉嫌市场失当行为有关的客户帐户内作出上市衍生权证的买卖盘
- 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因违反监管规定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港币240万元
- 中国金丰前行政总裁及相关人士因虚假交易遭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施加制裁
- 致持牌法团的通函 – 经修改的财务申报表
1. 证监会向三家经纪行发出限制通知书以禁止它们在与涉嫌市场失当行为有关的客户帐户内作出上市衍生权证的买卖盘
于2019年1月4日,证监会向富昌证券有限公司、富途证券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及公平证券有限公司发出限制通知书,禁止它们在与涉嫌市场失当行为有关的客户帐户内接受或作出上市衍生权证的买卖盘。
有关详情请浏览:
有关纪律处分行动声明,请浏览:
有关详情,请浏览:
有关证监会于2018年8月7日发表的新闻稿,请浏览:
有关审裁处的报告,请浏览:
https://www.mmt.gov.hk/eng/reports/Report_of_SkyNet_(China_AU)_PartI_e.pdf
(只备有英文版)
有关详情,请浏览:
https://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circular/doc?refNo=19EC3
有关财务申报表表格2(修改版),请浏览:
https://sc.sfc.hk/gb/www.sfc.hk/web/TC/forms/intermediaries/financial-returns.html
有关证监会于2018年12月12日发出的通函,请浏览:
https://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circular/doc?refNo=18EC90
有关宪报公告,请浏览:
本文仅提供一般咨询,并不旨在构成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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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 – 2018年12月
- 索罗斯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因无抵押卖空而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港币150万元
- 证监会暂时吊销陈可惠及林惠杰的牌照九个月
- 证监会禁止江嘉邦重投业界十年
- 证监会就民银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前董事未有及时披露内幕消息在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展开研讯程序
1. 索罗斯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因无抵押卖空而遭证监会谴责及罚款港币150万元
于2018年12月6日,证监会因索罗斯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在2015年代其管理的某只基金卖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缺失,对其作出谴责及罚款港币150万元。
有关详情请浏览:
有关纪律处分声明,请浏览:
于2018年12月10日,证监会暂时吊销富通证券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员陈可惠(女)及林惠杰(男)的牌照,为期九个月,由2018年12月8日起至2019年9月7日止。
有关详情请浏览:
于2018年12月11日,证监会禁止新富证券有限公司前客户主任江嘉邦(男)重投业界,为期十年,由2018年12月11日至2028年12月10日止。
有关详情请浏览:
有关纪律处分行动声明,请浏览:
于2018年12月18日,证监会在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审裁处”)对民银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展开研讯程序,指其没有在合理地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披露内幕消息。
有关详情请浏览:
有关证监会在审裁处展开研讯程序的通知,请浏览:
http://www.mmt.gov.hk/chi/rulings/CMBC_26112018_c.pdf(只备有繁体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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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 – 2018年11月
- 证监会阐述有关虚拟资产的新监管方针
- 经修订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正式生效
- 经修订的《基金经理操守準則》正式生效
- 经修订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正式生效
- 证监会就健合 (H&H) 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主席未有及时披露内幕消息在审裁处展开研讯程序
于2018年11月1日,证监会发表声明,阐述新的监管方针。新的方针旨在将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管理公司及虚拟资产基金分销商纳入证监会的监管范围。该声明亦载述有关可能规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概念性框架。
鉴于虚拟资产对投资者造成重大风险,证监会将在其监管权力范围内采取多项新措施,以保障投资于虚拟资产投资组合或基金的人士。证监会将对现正管理或计划管理投资于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的公司施加发牌条件,不论这些虚拟资产是否符合“证券”或“期货合约”的定义。
有关详情请浏览:
有关有关针对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销商及交易平台营运者的监管框架的声明,请浏览:
于2018年11月17日,经修订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正式生效。
有关《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请浏览(只备有繁体中文版):
有关的宪报公告,请浏览(只备有繁体中文版):
https://www.sfc.hk/web/TC/pdf/Gazette/G.N.%207784%20of%202018%20(Chi).pdf
于2018年11月17日,经修订的《基金经理操守準則》正式生效。
有关《基金经理操守準則》,请浏览(只备有繁体中文版):
https://www.sfc.hk/web/TC/assets/components/codes/files-current/zh-hant/codes/基金經理操守準則/基金經理操守準則.pdf
于2018年11月25日,经修订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 (“操守準則”),有关全权委托账户的披露要求正式生效。
有关《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请浏览 (只备有繁体中文版):
有关的宪报公告请浏览(只备有繁体中文版):
https://www.sfc.hk/web/TC/pdf/Gazette/G.N.%203771%20of%202018%20(Chi).pdf
5. 证监会就健合 (H&H) 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主席未有及时披露内幕消息在审裁处展开研讯程序
于2018年11月29日,证监会在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审裁处”)对健合 (H&H) 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健合”)展开研讯程序,指其没有在合理地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披露股价敏感资料。
有关详情请浏览:
https://sc.sfc.hk/gb/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doc?refNo=18PR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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